保重疾险和一些短期附加险,我和我对象还没领证,可以互相投保吗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不可以,但个别公司的有规定可以 。具体看保险公司的投保规则,但这样会存在风险,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是否明确载明,
2,该险种是否审计通过后上市交易
3 , 投保规则是否明确载明投被保人的关系
后期出现风险问题:
后期有可能出现理赔,法律,财务,债务纠纷等问题 。具体以合同规则为准!
亲,您好 , 不可以投保 , 没有可保利益 , 必须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才可以相互投保 。请您了解 , 谢谢!
但如果真的想为对方买个保险,可以出钱 , 让对方以自己的名义投保 。但后面若两人关系发生改变 , 可能会存在一些利益纠纷,要提前有这样的心理准备 。
不可以
首先你应该明白:
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要求具备有保险利益相关的关系 。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投保人对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或近亲属 。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如果你和你男朋友有以上某种关系,那么是可以进行投保的 。如果没有,说明你们之间没有保险利益关系,那么即便订立合同了,保险合同也是无效的 。
从最新的民典法来看,婚姻是满怀憧憬的,并不保险 。思路要厘清,应该是带着保险走入婚姻,建议以父母的名义为自己买保险 。
不可以,虽然你们投保的时候可以投保但是等理赔的时候需要你出证明 你拿不出来 。可以作为拒赔的理由 。所以你最好等证件全了在投保 。以免遭到不必要的麻烦 。
如果实在想两个人互为投保人也是可以的 , 但是不建议这么做,还是自己为自己投保为好 。
1、如果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可以视作具有投保利益
很多人说了你们不具有保险利益,但是保险法有一条就是如果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起投保那视作具有保险利益,也是可以投保的 , 但具体操作的时候需要看保险公司的规定,不是每个保险公司都可以的,即便可以投保手续也相对比较麻烦 。
2、不建议互为投保人
爱情是美好的,愿望也是美好的,但我们也需要考虑存在的风险 。很多夫妻都不一定能走下去 , 何况你们现在还处于情侣期间 , 没有那张结婚证所受的约束力更小 , 万一两个人分手了,如果能和平的变更投保人还好,如果不能和平的相处,那可能面临一些麻烦:
比如一方誓死不同意变更投保人 , 宁可退保也不让你拥有保障,退保的权力在投保人 , 对方就是要退你也没办法 。退保有损失,更重要的是很有可能因为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再购买新的保险,从而失去再购买保险的机会 。
假如一方身故,这时候再变更投保人,因给对方投保保单的现金价值属于遗产,需要其它法定继承人放弃权利才可以,如果不放弃那就变更不了 。
所以,非夫妻关系甚至是夫妻关系 , 为对方投保都需要慎重 。
3、投保人豁免保费没什么神奇的
估计你是看中了两个人互保,只要有一个人发生风险就可以豁免两个人的保费 。其实没什么神奇的 , 投保人豁免保费实际上是为投保人买了份定期消费型、保额递减的重疾险,其实也可以为彼此单独加份消费型重疾 。不同的是投保人保费豁免是投保人发生风险保费不用再交,而买消费型重疾,如果发生风险那么赔的钱可以交保费,道理是一样的 。
所以 , 你的情况还是自己为自己投保为好!
没领证就不属于夫妻关系,就无法互相投保 。
不可以,只能各自购买,但是可以修改受益人
建议在同一天 , 分开每个人为自己都做好保险保障,这样未来都有保险责任,也是一种爱的见证 。
没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所以不可以!
【保重疾险和一些短期附加险,我和我对象还没领证,可以互相投保吗】法律上有利益关系的比如老板和员工,夫妻,父母和孩子,监护人和被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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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你们之间现在没有任何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关系,所以不可以相互投保 。
所有的人身险保险合同都是建立在有保险利益关系之上的 。
夫妻、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关系 。
父子、母子、父女、母女既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关系,又有血缘关系 。
养父母、养子女,存在法律上的保险利益关系 。
你们现在的关系只是名义上的情侣关系,还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所以不可以相互投保 。如果这样也可以投保的话,那就乱套了 , 期间存在太大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 , 所以保险公司是不会承保的 。
如果你们想购买保险可以单独购买,反正在你们的情感世界里面已经是夫妻了,谁出钱都无所谓,各自给各自买保险就行了 。
如果确实想相互投保,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 , 你们可以去领个证 , 现在领证也方便,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去了十分钟就办完的事情,当天办完,当天就能购买保险,相互投保不受影响 。

没领证是不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