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过婚礼,但是没有领证,同居4年分开了,是不是也算离婚了

两个人只是同居,没有领结婚证,法律上不是夫妻,根本不算离婚 。举行了婚礼也没有用,以后你交朋友的话,只能告诉他(她)以前恋爱过 。离婚是两个人结婚前领结婚证的,法律上是真正的夫妻,要拿双方的结婚证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的 , 然后双方都拿了离婚证 。所以你们不属于离婚的 。如果你们之间有孩子存在,那么分手后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和责任 。没有孩子的话就算是恋爱后分手了 。


举行过婚礼,但是没有领证,同居4年分开了,是不是也算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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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登记,没有法律上的认定,就不算结婚,更谈不上离婚了!只是同居关系的解除,自行处理吧!以互谦互让互不伤害为前提,友好的拜拜吧!余下的阳光道 , 独木桥,各走半边,好自为之,相互祝福吧!
当然算离婚!
虽未领证,举办过婚礼意即向亲朋好友,左邻右社召告结为夫妻,同居4年,即已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这是实实在在的事实婚姻 。
这个可以作为结婚证明的,只要在老家办过婚礼 。不过,需要村里的干部给你们证明,有村委会公章,证明已经在村里举行婚礼,法律上才算是夫妻,分手后,按离婚来处理 。
有仪式,但没有领证,这就是说的事实婚姻,如果二人协议不成功的话 , 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
我不懂法律,但我知道有这么挡子事,所以我到百度一下 , 果然有这样的说法,如果你的权利受到了伤害,可以去知询律师,来解决你所面临的问题 。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没有领证就不算结婚 。自然也就没有离婚这一说法了!
举办了婚礼,后来分开了算不算离婚 。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你们就不算合法夫妻 , 只能说是同居关系 。因为你们没有领证,在婚姻系统上你们都还是未婚状态 , 所以就算分开也不算离婚 。
我觉着证是很重要的
你们本来就没有结婚,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法律层面讲:是属于同居关系解除 。
举行过婚礼只能代表你受到家人亲戚朋友的认可 。并没有受到法律的认可 。
而结婚证是受到法律认可的 。法律以结婚证,证明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所以没有结婚证 , 即使同居四年也不算离婚 。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当今在我國实行婚姻登记制度!
在中国古代举行了婚礼就代表婚姻有效了!
当代成立了婚姻法,双方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才算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 。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等受到法律保护!
虽然你们举行了婚礼,生活在一起四年,只能算同居情侣关系 。如果分开了,也不能算是离婚 。
这个情况分为几种情况,第一 , 以前是有事实婚姻这一说的 。二 , 你是不是不想和他过了,如果没有孩子你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三 , 如果你想分一些共同财产 , 法律途径可以帮你!
没领证不算结婚,为什么要这样呢,下次记得结婚前先领证
也算二婚了吧
只能算非法同居
不能算吧,应该只属于同居关系,不属婚姻,法律不承认啊 , 在法律上只讲证据
能抹去一切吗?
没有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但是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更谈不上离婚,现在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 。
我个人认为虽然举行过婚礼,但法律上是不承认是合法夫妻的,所以分开后也不存在离婚这一说 。除非有一点,你们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有共同的孩子,那就形成了事实婚姻 。
不算 , 至少法律上是不承认的 。
第一看有没有孩子咯 , 第二看你以后找的对象怎么想咯 , 她如果觉得你是离婚的,那就是了
【举行过婚礼,但是没有领证,同居4年分开了,是不是也算离婚了】不算 , 因为你们没有领证根本算不上结婚,法律上你们根本就没有婚姻关系,所以更算不上什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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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很高兴能回答你这个问题 。
依托法律来讲,你们没有婚姻关系 。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 应当补办登记 。”如果没有补办说明不存在法律效应,只是口头以及感情上不在一起了而已 。
举行过婚礼,但是没有领证,同居4年分开了,是不是也算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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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个就是举行过婚礼和领证是不存在互等的关系 。婚礼是两个人领证之后按照风俗习惯举行的一种庆祝形式 。婚礼是风俗习惯 , 领证是让你们的关系具有法律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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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同居四年分开了,情侣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是双方中的一方或者双方都没有结婚才可以,否则会构成犯罪 。让婚姻受法律保护不仅能保护我们的权益,而且还能维护我们的财产安全 。结婚一定要领证 , 风俗习惯不能代替法律所带来的作用 。

不算离婚 。你们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