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对方未盖章回传,但已真实产生了采购关系,怎么办


你方将货物完整送达对方指定地点,对方是否签收?
如果签收,那么你方可以主张全部货款 。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据此,双方约定了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但是在书面合同上还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时候 , 合同一方就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也接受的,即使义务接受一方尚未盖章,双方之间的合同也成立 。
【采购合同对方未盖章回传,但已真实产生了采购关系,怎么办】你方已盖章,而对方尚未盖章,但对方接受了你方根据合同约定发去的货物,你们之间的合同就成立了 。
所以,你方有权主张全部货款,如果对方拒绝,你方应该尽快起诉主张货款 。
按没有约定走,就是按法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