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恨了张玉环27年,得到无罪释放的消息,张荷花连夜搬出了张家村

为什么连夜搬离张家村?这已经是张荷花的无奈之举 。张荷花的目的只有一个:今生不愿再看到张玉环 。
27年前,儿子的突然离去,他们无法接受、他们精神崩溃、他们刻骨铭心 。他们恨不得将凶手撕成碎片 。
27年间,这几乎就是人生三分之一的时间 。对于失去儿子的他们来说,这绝对是一段漫长的痛苦和煎熬 。他们把恨记在一个人的身上:张玉环 。
27年后,岁月蚀去内心的伤痛,他们的生活已回归平静 。然而,阴差阳错,无罪释放,当年的凶手张玉环如今竟然佩带大红花走进了张家村 。这无疑触动了他们的伤痛 。
他们不可思议,他们无可奈何 , 他们无法面对 。他们默认了、他们放弃了、他们搬走了 。他们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开伤心地,永不见‘’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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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荷花连夜搬出张家村 , 这是因为对张玉环的无罪释放难以接受的原因 。张玉环被无罪释放,不要说受害人的家属张荷花本人接受不了 , 就是很多网友,也认为张玉环依然嫌疑是最大的,这样的心理都是很正常的 。因为疑罪从无就是指有怀疑,但不能作为证据,从法理上张玉环是无罪的 , 但从人心上,张玉环还是被人怀疑的,受害人家属张荷花自然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因为将张玉环当做杀人犯仇人恨了27年 , 突然被恨的仇人无罪释放,还带着大红花回到了村里,这种情况 , 自然让张荷花内心有些崩溃,不得不离开这个村子 ,  搬往外地 。
张荷花认为张玉环就是杀人凶手,这一点已经深深的刻在了张荷花内心深处,她对张玉环应该是恨到了极点,更确切的说,她恨的是杀人凶手,这种心理是可以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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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27年来 , 张玉环始终被当做杀人凶手看待和仇恨,不要说张荷花,就是同村人,也难以接受张玉环被无罪释放的这个事实,所以村里人依然会排斥张玉环 , 如果这件案子最终也不能破案,成为了一个悬案,一天找不到真凶,张玉环在村子里 , 依然会被当做犯罪嫌疑人对待 , 甚至可能会引起很大的矛盾 , 甚至产生纠纷 , 这一点一定要预防,村子里很多人对张玉环的无罪释放都抱着极大的抵触情绪,甚至仇视,而张玉环全家现在却如此高调 , 获得了巨额赔偿还不算,还会因为这件事 , 名利双收,张玉环成为了一个悲剧式的,抗争了27年的英雄,前妻宋小女被网民们赞誉为:
苦难深重,无比坚韧,深夜痛哭 , 还能相信世间有如此真挚美好无私的人 。”“难道这样的女性不该令人肃然起敬?难道不应该入选感动中国!”“今天所有的眼泪都留给宋小女了”……
甚至有的人问为什么张家娶的三个媳妇都是如此好…… 。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张荷花那边 , 冷冷清清,没有人同情,也没有人关心,她从受害者 , 成为了使张玉环坐了27年冤牢的害人者,这个角色的调换,任何人都接受不了 。总之,如果有一天真凶被抓住了,也许两家人会抱在一起痛哭 , 都是受害者,如果真凶永远找不到,两家人永远是不可化解的仇人,这个事实是谁也改变不了的,唯一的办法 , 张荷花离开张家村,张玉环将来也必须离开张家村,双方只有这样远离是非之地,才能重新平静的生活,让时间的流逝,慢慢抚平所有人内心的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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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几家欢喜几家愁 。
张玉环的疑案从无,重回村里,对张玉环一家来说,放着鞭炮庆祝,这是一个天大的喜事,从此可以把杀人犯的帽子给摘掉 。
对他的家人,再也不用在杀人犯的阴影下生活 , 人身有了自由,张玉环也有了自己的个人身份 。
张荷花,为什么在张玉环回来第2天就离开了村子?
一、张玉环戴大红花回来无罪释放的张玉环戴了那么大一个红花回村,太过于招?。匀灰桓鍪だ呋乩吹难?,在张荷花眼里张玉环只是一案从无,他还有嫌疑,还是有凶手的可能性 。
如今被新闻媒体簇拥下,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回归,接受不了一个伤害自己孩子的凶手,能这样的扬眉吐气 。
二、刑满释放都行 , 无罪释放接受不了张玉环哪怕判了无期徒刑,刑满释放,张荷花都可以接受,以无罪释放的方式回来,她接受不了 。
间接地证明张玉环还不一定是杀孩子的凶手,儿子冤死了26年都没有找到真凶,自己愧对儿子,更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 。
三、26年,再去找凶手,太难了张玉环的无罪释放,26年过去了 , 连张玉环都定不了罪 , 又怎么再去找凶手,实在是太难了 。
她自己都说了 , 不想再去追究了,告也告了,但是连自己想告的人是谁,都不知道,自己麻木了 。
四、无法面对杀人凶手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张玉环如此大摇大摆地回来 , 张荷花肯定内心无比的痛苦 。
想当年张玉环被警察抓起来,宣判死刑的时候 , 自己去孩子坟上烧纸,跟孩子说凶手已经找到 , 你可以安息了,如今自己这样的话食言了 。
心里认定了26年的凶手 , 如今却又不是凶手了,张荷花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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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心里还是认定张玉环就是凶手 。
张玉环被释放的理由是疑罪从无,就是证据不足,事实不够清楚 。在真凶没有落网之前,张玉环依旧是最大的嫌疑人 。
当年孩子惨死 , 本以为是普通的溺亡,结果却是被人杀害,作为任何家乡都无法接受如此残忍的现实 。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 。而且她家并未与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如此痛下杀手,令人费解 。
张玉环当年被作为嫌疑人是因为两家本身有一定的过节,且张玉环当时的反常举动,也是其被列为嫌疑人的重要原因 。从张玉环回村后被孤立的态度看,当年一家人在当地可能口碑也很一般 。所以对于当地人 , 张玉环就是他们认定的凶手 。
张玉环出狱后,获得了很大的关注,不仅戴红花回村,还可以拿到一笔巨额赔偿,其前妻也成了所谓的网红 , 一家人团聚,甚至还有人捐款 。
而对于刘荷花 , 当年两个孩子死亡,张玉环没有被判死刑 , 心里是有怨恨的 。毕竟杀人偿命 , 更何况是两个孩子的命 。
如今张玉环被释放,未真正摆脱嫌疑,却如此大张旗鼓 , 想必受害人心里更加难受 。随着证据的缺失,案件侦破难度越来越大,甚至无法侦破,两个孩子依旧死不瞑目,作为家长情何以堪 。
因为张玉环的“无罪释放”,不是真正的洗刷冤屈、另有真凶 , 而是证据不足 。
张荷花恨他27年 , 是疑点太多,意难平 。
简单说,张玉环仍是她心里的杀人凶手 。
疑点一:张玉环口供与警方勘察、法定鉴定结果吻合,而鉴定发生在口供之后
张玉环的口供,提到自己是“打了6岁孩子一巴掌 , 孩子反抗抓伤了他,然后他用麻绳勒死了 。随后,用手掐死了另一个” 。
这与现场勘查、法医鉴定的结果吻合 。重点是,鉴定发生在口供之后 。
南昌市法院判决书指出,“张玉环交代的杀人手段,与法医鉴定所检见的两被害人尸体上的伤痕完全吻合,而该鉴定是在其供认之后作出 。”
疑点二:张玉环被刑讯,被狼狗咬,才承认,可没做鉴定,狗怎么咬出“事实?”
张玉环这个案子,发生在1993年 。
物证、口供都对得上,所以按当时的手续、流程,结论完全没问题 。毕竟,当时的刑侦案,DNA技术并不成熟 。
一个人的口供,如果和现场勘查,法医鉴定都吻合,如果不是真凶,也是顶罪了 。
至于,张玉环说的刑讯,放狼狗咬,没看到明显证据 。退一步说,如果没杀人,鉴定都没做,狼狗怎么咬出“口供”?
是不是,替人顶罪了呢?还是另有隐情?
疑点三:张玉环被释放 , 面对采访,淡然道“就是这个地方是案发现场”
张玉环,曾说在狱里自杀2次,被劝下了 。
按道理,27年,9778个日夜,被冤枉羁押,被刑讯拷打,妻离子散 , 家破人亡 。
张玉环,是不是该恨当初那些警方?
是不是,回到旧屋会情绪暴躁 , 控诉“这就是当年他们逼我承认的杀人现场……”
可是,张玉环回家 , 面对镜头就说“就是这个地方,是案发现场 。”令人费解 , 或许 , 牢狱生活磨去了他的戾气吧 。
疑点四:宋小女2011年探监,“你告诉我到底有没有杀人,不要骗一个快死的人”
1993年事发当天,张玉环3次回家 。如果是他做的 , 从中午杀人,藏尸,晚上借口出去抛尸,宋小女丝毫不觉吗?
日夜相处的夫妻,妻子不觉得可疑?
如果张玉环没做,宋小女根本不用问 。她可以用细节,用事实证明,而不是煽情 。
关键,孩子失踪当天,全村一共61户村民都在寻找失踪的小孩 。只有张玉环宋小女夫妇的家门紧闭、灯光忽明忽暗 。
受害人家属说几次去问,都被推出来了 。
关键:张玉环被“无罪释放”,不是另有真凶,也不是出现新证据 , 而是证据不足
证据不足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当年案件的麻绳,麻袋,无法证明是张玉环家的,也无法证明他用过 。
张玉环手上抓痕,无法证明是孩子抓的 。
以至于,现在讲究“疑罪从无”,讲究证据,没有关键的DNA对比 。张玉环一家又坚持了27年 , 根据现有法律,无罪释放 。
简单说,张玉环被释放只是证据不足、疑罪从无,他仍然是嫌疑最大的人 。
补充常识:冤假错案的受害人,无权对办案过程中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追责 。
受害人蒙冤,可以获得赔偿,无权追责 。
追责的主体是国家政府,而不是所谓的冤假错案的受害人 。
可是,宋小女文化低,一切靠哥哥申诉 , 律师奔走 , 却含泪问“追责不可以吗?”
至于,这个泪,为谁而流不做猜测 。
张玉环无罪释放、披红挂彩、得到赔偿,一家人团团圆圆,欢喜异常 。
受害人家庭无人问津、人生尽毁!
你觉得,张荷花不搬走还能受吗?
感请,个人拙见 。
如有不适,欢迎指出 。
【为什么恨了张玉环27年,得到无罪释放的消息,张荷花连夜搬出了张家村】谢河北视界邀请!
突然,你认为杀了自己的孩子的凶手无罪释放,你情感上接受得了吗?又不是真凶落网,张某无罪释放,何况在她浅意识里认为张某最有做案动机 。
一个母亲最了解自己的孩子去哪玩,张荷花也不例外,警方锁定张某为嫌疑犯,第一时间肯定向张荷花了解孩子出事前的情况,是否有仇家才能锁定侦察方向 。
警方夜间为什么不侦察别人只侦察张某家,一定从受害者家里了解了情况才开始锁定他 。可偏偏受害者的家属和警方认定的第一嫌疑人疑罪从无 , 不但逃过极刑又顺利从监狱放岀来,媒体又大肆渲染他含冤入狱,张某又被刑讯逼供口口声声说要追责,试问此情此景,她还能装做什么事没发生待在原地看热闹吗?
眼不见心不烦,二十七年凶手还逍遥法外,一个母亲能淡定坐在家里吗?离开伤心地离开是非村,只要她心里好过,去哪都可以 。希望凶手早日伏法,以告慰在天冤灵,让他们的父母此生无憾吧!
不是刘荷花 , 怎么又出来个张荷花呢?不过不影响答题 。
为什么恨了张玉环27年,得到无罪释放的消息,张荷花连夜搬出来张家村?
因为,张玉环的出现会让她想起27年前的大儿子,26年前的小儿子 , 一想起一连失去两个儿子的事会让她痛不欲生,会让她一辈子回到后悔当中去 , 接受不了这样的精神折磨才连夜搬走!
27年前,大儿子才4岁死亡,最大的责任人是谁,凶手吗,是也不是 。未成年监控人张荷花也要负很大责任的 。
包括次年小儿子又溺水身亡 , 说明这个女人就是一个很不合格的母亲,虽然不用负法律责任 , 但自己良心怎么过得去呢?作为监护人你自己起到监护的作用没有 。
好比如,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无违章,突然旁边钻出一个小孩 , 你刹车不住碰伤 , 谁的责任?一目了然,监护人大部分责任 。
本来已经忘怀曾经还有两个儿子的张荷花,突然听到张玉环无罪释放 。虽然心中早已认定张玉环是凶手,这样心里还能好受点 , 但是听说无罪释放 , 而且又想起两个夭折的儿子 , 心里极度痛苦,担心见着张玉环更痛苦,所以就连夜搬走 。
谢谢,不喜勿喷!
我是@蓝切线  , 谢请 。
仇人相见,张荷花不可能不畏惧张玉环 。因为在张荷花心里面,27年以来,认定了张玉环就是凶手 。离开张家村迫于无奈,既有内心的惧怕又有内心的无奈和悲痛 。
要知道,张玉环只是疑罪从无,目前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张玉环真正的清白,除非找到真正的凶手,当然我觉得真正的凶手应该是找不到了 , 毕竟27年之久,沧海桑田 。
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张荷花内心受不了 。要知道 , 当年失去的可是自己只有几岁的亲儿子,如今,张荷花看到一直认定的“凶手”张玉环回来了,对她是一种莫大的打击,换做谁都承受不了,只能眼不见心不烦 , 离开张家村 。如果当年张荷花的儿子没有出事,张荷花应该都做奶奶 , 抱着孙子享天伦之乐了 。
如今,张荷花坦言,一家人放弃了,不再寻找真凶了,因为他们一家人心里已经受不了,承受不住了 。27年的悲痛,瞬间爆发出来,真的是无奈之举 。
至于张玉环到底有没有和当年的案件有关联,也许只有张玉环本人知道罢了 。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住在一个村 , 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看到张玉环一眼就会想起自己的孩子,万一哪天没忍住,冲动了可怎么办?所以还是搬远点吧,可能这就是荷花的想法 。
张玉环虽然无罪释放了,但是村子里的人对他还是有所忌讳的,并没有去跟他套近乎拉家长什么的,甚至都避着他 。
村子里的人其实最清楚当年发生了什么 , 因为有太多的巧合无法说清楚了,会有芥蒂 。而且荷花说道:当年寻找孩子时听到孩子叫妈妈我在这里,荷花去张玉环家寻找时却被宋小女拦住了,看到宋小女的手抖的不停,一直告诉荷花孩子不在这里却不让她进去 。
所以虽然张玉环被无罪释放了,村子里的人大多都还认为是张玉环杀的孩子,只是对于法律来说那些证据站不住脚 。对于老实本分的村民来讲,什么证据不证据的,我只相信当年自己经历过或看到过的 。
疑罪从无和冤枉无辜是两个司法概念,是两码事 。现在嫌疑张仍然是最大嫌疑人 。对嫌疑人疑罪从无,对受害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当然不能天天看见这个人,只能搬走 。
一看到被释放的张玉环,张荷花就想到被害的两个孩子,心如刀割,眼不见,心不痛 。张荷花既怕报复心又不甘,苦命的人?。?
张玉环不是无罪释放,而是罪证不足释放,在本案件没有抓到真正的凶手前,他还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 。
我觉得事情做过了 , 张玉环出狱回家,像一个英雄一样敲锣打鼓 , 胸带红花的走回村里自己还没有洗脱嫌疑前这样做确实过老,还有他的前期,给人感觉满眼都是戏,此案最大受害者正是孩子家属,本以为杀死自己孩子的凶手找到了 , 没想到多年以后确证据不足释放 , 在他们心里面早已经认定张玉环就是杀死自己孩子的凶手,在他们的心里无法改变 。
当看到张玉环身披大红花回村子里,他们心里又是气愤又是难受,跟杀害自己孩子的人住一同村,内心肯定接受不了自然而然肯定有搬走 。
所以现在谁是凶手还不一定,具体情况等警方通知 , 希望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还受害者家属一个说法,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还他一个清白,也还我们一个说法 。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 。
对于张荷花搬出了张家村 , 是比较容易让人理解的 。她作为当初被害男童的家属 , 在看到曾经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张玉环竟然又无罪释放,心理难免会有很大的波动 。
首先 , 在法院第一次判决的时候,张玉环被认定为杀人凶手 。那个时候的张荷花只盼望着警察能够公正处理,严惩张玉环,张荷花恼恨张玉环,更多的是将他认定为杀人的真凶 。自古有杀人偿命的说法,感觉张玉环必须执行死刑方能消解当初男童被害之仇 。这种仇恨关系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开的,亲人被害给张荷花的内心带来了很大的伤痛,现在要眼看着当初认定的凶手又被改判,因为没有证据就重新回到了家里 。大家都在一个村子里面 , 再相见会有什么感受,在之前是作为仇人的,转眼间让仇人恢复了自由,张荷花内心悲痛,又想起当初的事情 , 选择离开张家村,不想与当初认定的仇人见面 。
其次 , 也可能由于近期媒体宣传的报道,张玉环案件在社会上有很大影响 。有的人没有从疑罪从无的角度来对案件进行分析,就直接宣传张玉环被冤枉了很多年,多很大的损失,而对方面被害男童的事情过程却漠不关心,一味地增强张玉环的无罪身份 。这种感情直接刺痛了被害儿童家属们的内心 。虽然事情过去了很久,但一旦想起当初,张荷花都会肝肠寸断 。现在张玉环案件改判已经成为事实,张荷花很难承受这种打击,选择离开张家村,至少人不见、心不烦 。当一个作为真凶的人突然又无罪,对于被害人的亲属而言,心中难免不是滋味 。所以,张荷花搬出张家村,她不想见到张玉环 。
法律公正不公正,留待以后人去定夺,如果抓不到逃犯 , 受害人就永远得不到安慰 , 内蒙的乌格案,有那个赵志红,乌格吉乐图才得到平反,而张玉环案件,除非抓到凶手,才能给两家孩子得到安慰,否则他们永远咽不下这口气,也许真正的凶手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
怕报复吧!张玉环是个凶狠的人,这次疑罪从无说不定助长他继续杀人的想法
26年前一场变故可以说改变了张荷花的整个人生 。
自己的孩子被人杀害,除了对行凶者的仇恨,最痛苦的就是伴随一生的伤痛 。
张玉环当年被抓判刑 , 对对张荷花来说全是一点安慰,对死去的孩子也是一个交代,虽然不能减轻失去孩子的痛苦,但是也接受了现实 。
现在张玉环无罪释放,而且是疑罪从无的原则释放的 。可在张荷花看来,张玉环就是凶手,最起码这26年来他是凶手 , 张荷花也恨了张玉环26年!
可如今张玉环回到村子,张荷花要如何面对他!每次想到张玉环回到村子,就会想起26年前的凶杀案,想到自己失去的孩子!
如果张玉环不是凶手,那真凶又是谁,在哪里?自己的孩子被人杀害,而真凶却逍遥法外!
换做任何人都无法面对此时事,只有搬走,离开这伤心之地 , 远离仇恨之人才能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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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案中,还有一个受害者家属是最值得大家关注的 , 那就是受害者家属张荷花 。
27年前 , 她的儿惨遭毒手,至今还是一桩悬案 。她的苦难不幸更值得媒体人去关注 。
在张菏花的心里一直认定张玉环就是凶手:
一、警方找张玉环的时候,他很慌张说话支支吾吾而且双手发抖并有伤痕 。
二、这一天他们村下了大雨,每个人都忙得团团转收谷子就是不见张玉环家有动静,等到半夜村民睡了张玉环才去谷场 。
三、遇受者经常去张玉环家玩,由于有一些顽皮多次受到张玉环的警告也不叫 。
警方抓张玉环 , 就是靠这些做线索的 。
现在宣布张玉环释放 , 张荷花怎么接受得了?所以就连夜搬离了 。
所以尽快拿到真凶,以告慰逝者的在天之灵 。
@英雄拒绝黄昏 真希望在关注张玉环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这里也一个更需要我们关注的人一一张荷环
为什么恨了张玉环27年,得到无罪释放的消息,张荷花连夜搬出了张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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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恨了张玉环27年 , 得到无罪释放的消息 , 张荷花连夜搬出了张家村?因为没有见到她们的相关信息,因此对于这个问题只能是估计 。
我认为,主要的原因 , 是她们觉得 , 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
一个很小的孩子被人杀人抛尸,后来 , 凶手落网了,但是 折腾很多年(九年),凶手没有被判死刑偿命 , 只是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执行,更不能接受的是 , 过了这么多年 , 所谓凶手又无罪释放,并且听说还有几百万的国家赔偿 。她们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 觉得事情可怕,所以连夜搬走了 。
不光是受害者不能接受,估计村里大部分人也不能接受 , 甚至头条的很多读者作者,包括一些专业律师,都还是持有这样一种看法:疑罪从无不等于无罪,张玉环还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 。
实际上,这种看法是极其错误的 。作为受害者亲属,她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作为吃瓜群众,甚至一些专业律师还认为张玉环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 , 那就完全不对了 。对此 , 笔者谈几点看法 。
第一、“疑罪从无”就是无罪,本身不应当打任何折扣 。
先看看法律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 , 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 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这里面核心问题有两个,1 , 不经法定程序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也就是说,罪刑法定 。
2 , 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判决无罪 。换句话说,疑罪从无 。
第二、本案不是现在才发现问题,实际上早就发现有严重问题 。
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以特别残忍方式杀害两名儿童,如果罪名成立 ,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没有任何异议,但是,这个案子一审、二审都是判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说明当时两次判决都是认为案子有问题,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
2、这个案子从案发到二审判决做出,用了九年时间,其中 , 退回补充侦查很多次 。如果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何以能用九年时间做出判决?足以说明 , 当时即便是办案部门内部,意见也难以统一 。
第三、当初收集的证明张玉环有罪的所谓证据 , 多数是一些似是而非、互相矛盾、难以互相印证的孤证,远远达不到判处死刑必须达到的确实充分的要求 。
1、假定张玉环与孩子有仇而杀死孩子 , 但是杀死的是两个不同家庭的孩子,并且其中一个家庭 , 在本案发生后第二年又淹死了一个孩子 。难道张玉环能隔空发力,有特异功能?
2、张玉环口供是用绳子勒死孩子,但是其中一个孩子,勒痕在嘴角两边,勒嘴角根本不可能将孩子勒死 。
3、张玉环供述的作案现?。?两次供述的现场不在一个位置 , 并且都找不到任何作案痕迹 。
4、张玉环供述手上的伤是孩子抓伤,但是两个孩子指甲缝里都查不到张玉环的DNA 。
5、警方认定的作案工具绳子,上边没有任何人体组织 。
6、发现尸体的池塘是张玉环自己承包管理 , 按常规,如果抛尸者是张玉环,最不应当抛尸的地方就是自家池塘 。
7、当时村里有个精神病人,案发后不知去向,警方没有查明此人下落 , 也没有排除此人嫌疑 。
8、张玉环口供多次,其中有罪供述两次 , 但是这两次口供 , 在作案细节上,有多处明显不同 。
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