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其他人合伙公司,配偶是否有权参与事务

谢了!你觉得分配不合理可以和老公讲 , 你和老公分别参股那就可以参与,你没股分就不能参与,只能建议 。
看他们的公司章程规定 。合伙公司必须要有合法公司章程设立,它约定该公司投资方向、占股份额、股份性质及其它的比如分红办法倒闭清算次序 。章程约定家庭股可参与,个人股不可参与 , 但不影响出资是夫妻共有或者是个人所有的性质 。
最好不要参与 。
按照有限责任公司法,不是法人或参与人,合伙法人应该不能参与的 。除非责任委托,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是可以参与的 。
公事家事应该分清楚 。别说是你老公和别人合伙开的公司,就是你老公独资开的公司,你也尽量不要瞎掺和!
我觉得你要是从最开始的时候就参与 , 并且目前在公司任职,就有全参与事务,如果全程你都未参与,那么你无权参与事务,不过如果你老公问你一些事情,你可以给一些建议
单纯以配偶的身份无法参与公司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具有一定的人合性 。在开始注册成立公司的时候,出资人也就是股东,经过了一定的了解、撮合、妥协等等,才走到了一起 。张三能选择与李四在一起开公司 , 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信任 。张三不选择与王五开公司,可能是张三不信任王五,或者讨厌王五 , 无论王五有多少钱 。有些合作,基础很微妙 。配偶,是夫妻的身份,是家庭里的身份关系,这种身份关系不能带到公司里面去 。最直接的说,配偶没有法律依据去参与公司事务,根本就不属于公司股东圈子里的人 。
股东利润分配不合理 , 配偶不能干预利润分配是否合理?分配比例是由股东进行约定的 , 与出资有关也许没有关系 。利润分的多的人 , 对外承担的责任也可能更大 。这些都是股东在开始合作的时候已经认可的 。你可能无法回到股东们开公司时的场景,无法了解真实的利润分配约定时的背景,现在觉得不合理,在当初也许是合理的 。
如果你就是想参与公司事务,怎么办呢?1、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接收某人的股权变成股东,然后你就可以以股东的身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
2、你可以向股东提议,让股东选举你担任执行董事、或者经理 。你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或者控制了公司的事务 。
3、当然,如果其他股东不喜欢你,你获取了这些权力 , 其他股东可能会离开,没有人支持你的工作 。看上去的不合理,却能长久的运营 , 各方获益;看上去的合理,也许会导致分崩离析 。开公司,应当有多的宽容和智慧,不能计较些许的利益 , 而误了大局 。


看点法律规定,了解一下公司治理机制,看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 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 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我的天啊,自己都是财务人员,还不知道国家有《公司法》,每个公司也有章程,在公司章程里有关分配是有规定的 。再说了,你觉得你老公吃亏是要有证据的!证据来源就是《财务年报》,你做为财务人员还能不知道年报怎么看吗?
你无权参与,但你可以把建议通过你老公向合伙人提出 。如果还是不满意,你可以用你的优势地位,帮老公固定证据,一旦合伙人出现不可调合的矛盾,可向法院起诉使用你的证据 。当然 , 最好的方式还可以由你出面,说服合伙人,但是,操作不当,你的财务地位不保,这个应考虑清楚 。
是合伙企业还是公司?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所以,要看设立时的协议,如果出资时注明是家庭股,那么股东就是夫妻俩人,您有权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如果注明出资为个人,那么就无权干予 。但有一点,通常企业设立时就应对损益分配原则与比率进行约定 。
我不懂法,但我个人觉得是没有权利参与进去!
但你可以在背后给你老公支招呀,让你老公去提出异议,要让他自己立起来,不然以后很难搞的!
合伙人一般人都是熟识之人,成立合伙公司,利润分配根据入伙协议的约定来的,没有约定的,根据实际入股份额进行分配 。你作为财务,可以建议但是无权干涉 。合伙人是你老公,并非你 。在法律你也没有权利,你的权利也只有私下里说说,除非他把公司份额转让给你 。
有的
先生存吧,账都在你心里,你怕啥
没有公司只能有一个声音,其他股东只是参与,家属不能发言参与,要不然这个公司就无法进行正常营业
按协议执行 。
这不是参与的问题,是要解决的问题,自己家的利益自己维护,不用管他人的看法
配偶无权参与公司任何事情,因为公司姓公,不是你家也不是你老公的 。按公司章程法,你老公只有利润分红,还有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资及报销 。
【老公和其他人合伙公司,配偶是否有权参与事务】就看你老公当初跟合伙人双方有没有约定 , 如果没有 , 你无权参与事务 , 对方的老婆也如此 。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是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 上述两种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同 。
不论你老公是不是普通合伙人或者管理合伙人,你均是无权参与管理的,除非就不要听了 , 没啥意义,你也不会想发生的 。
至于利润分配: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是规定不能将利润分给一个人,亏损也不能由一个人承担,具体分多少、承担多少看章程怎么写的,如果写的分给你老公一分钱,就只能拿一分钱,赚一百个亿也可以只分给你老公一分钱 。
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就更厉害了章程唉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一分钱都可以不分
你要看章程怎么写的如果有权分配利润却没有分配你是可以查看企业账务起诉的
不是自己家的公司,不可以 , 你一参合就乱了,你老公也不好做事了 。
不从法律角度讲,有此一问,说明你已经有了这个想法,而且很强烈 。
如果你对你老公的合伙人有意见,或者想显示你的地位,那就参与吧,可以快乐地轻而易举的拆散他们的 。
无权
你老公单人持股的话,你没有 。
没有
除非请你,否则,那凉快那呆着
NO 。你的参与会把公司搞死
没有 , 
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没有股份的人是没有权利参与公司事物的 , 只有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才有权参与公司事物并享有公司年终红利的权益 。利润分配方案是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者是合伙人决定的,其他人无权干涉 。
老公与其他人合伙办企业,配偶不能随便参与公司事务管理 , 在法律上个人是个人,家庭是家庭 。当然通过公司股东会或其他合法程序经公司同意,股东配偶可以被聘为公司员工和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管理 。我个人认为从社会学,心理学角度分析,股东配偶参与公司管理痺多利少,公司高层领导配偶还是回避参与公司管理比较适当 。
最好不参与
老公和其他人合伙公司 , 和配偶一点关系也没有,当然无权参与事务 。
无权参与 。
你老公与他人合伙公司,那可以这么理解 , 你老公是这个合伙公司的股东,你在工公司里如果没有股份,是不可以参加公司内部管理事务的 , 你只能在背后,或者在家里通过你老公了解公司一些事情,然后再跟你老公出一些主意 , 千万不要到公司里去干涉公司事务,否则的话这个公司会乱 。
在公司安排适当职位就可以参加公司实务,或你老公给授权你代理
无权参与 , 除非有委托!
我觉得重大事项应该有知青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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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 , 参于了就完了,

男人的事业女人尽量少参与,你不属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没权力参与公司内部事务,至于利润分配合不合理由当事人交涉 , 做好自己本职工作足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