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真的要赔偿公司损失么

视情况而定!员工有无权利拒绝加班,劳动法里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在公司抢修、应急的时候 , 员工应当加班,只要要求加班的程序、原因合法合规 , 员工不能够单方拒绝加班;具体分析如下:
1、加班的前提1)自己份内的工作,应当而没有按照预计的时间完成,自己又没有客观理由,比如家人生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时候 , 拒绝加班的行为不被法律支持;
2)公司出现紧急情况,而又是非本人不能解决的 , 比如掌握核心技术又无人可替代的时候,乘人之危的行为,法律是不保护的;
3)工作内容不涉及到违法、违规作业,没有理由拒绝的加班;
2、是否赔偿损失1)是损失大小以及对公司的损失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可以根据公司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这属于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
2)损失的情况对企业的生死存亡有直接影响的话,就涉及到渎职的范畴,企业可以走民事赔偿的程序索赔,但过程会非常复杂;
3)企业对不加班的员工进行索赔的案例在现实当中不多见,所以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对待;
员工拒绝加班也要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进行 , 否则即便是不违法呢,自己继续工作的可能次性也不大,还会在自己的职业履历方面留下不利的记录,毕竟企业用人也会做一定的背景调查,所以拒绝加班要“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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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主要还是看公司制度以及各个方面的工作需求吧,不能一慨而论
不要,因为国家劳动法规定上班时间是八个小时!加班不再法律法规上面,如果合同有注明的话就不一样了
我在以下视频做出了回答 , 如观点有误欢迎指正 , 期待对大家有帮助哦 。仅供参考,具体依法律法规为准 。
这要看什么厂规而定,如果说你进厂签合同有那样的规定,你也签了 。那就没办法你就认载赔偿吧……如果没有那就不用赔偿,是人都有自己的自由与特殊情况的一天 。
不用!首先这样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不良反映、再就是加班一定是一个公司的制度和你情我愿的结果!高高兴兴加班、顺顺利利工作!
今天就是五一假期了
你要加班吗?
听到老板说要加班
很多人都不愿意
甚至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你很可能不知道
有时候拒绝加班
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4月29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法院发布了2019年劳动争议五起典型案例 。其中就有两名员工因为拒绝加班 , 被责令向企业支付赔偿 。
王某和李某是扬州某公司的产品检验员 。2018年5月,公司要求两人当天加班完成一批产品检验,否则公司就将违约,需要将支付高额赔偿 。没想到,两人明知情况紧急,依然撂起了挑子 。
扬州市邗江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瞿森斌介绍,两人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他们为了逼着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在明知道公司的这批货要有他们检验后方能够出厂 。在公司要求加班完成出厂检验任务的情况下,拒绝加班 。
正是由于两人的行为 , 导致公司违约,不得不向客户支付了12万元的违约金 。随后,公司将王、李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这笔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王、李二人作为检验人员,明知企业生产任务紧迫,故意拒绝加班,并导致企业产生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院根据他们的经济收入的能力,以及造成损失的状况,酌情赔偿企业违约损失的15%,也就是18000元 。
法官介绍 , 根据 《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双向选择权,员工虽然有拒绝加班的权利 ,  但如果企业遇到紧急生产任务,要求劳动者加班时必须服从 。
所以企业可以通过安排劳动者调休等方式,要求劳动者进行加班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不可以拒绝加班的,在加班的过程中,企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
【员工拒绝加班真的要赔偿公司损失么】无语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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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 作为劳动者,你跟企业的选择是双向的,你是有权力不加班的哦 。
参考文献:《劳动法》对加班行为做出了定量规范,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天 , 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加班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加班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一旦加班,争取自己的收入就是合法的了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也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已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 , 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 , 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需要注意的是,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 , 不执行上述规定 。

当然不需要啊 , 员工拒绝加班为什么要赔偿公司损失?哪条法律规定的?这个问题应该是针对扬州事件有感而发,判决的不良影响已经造成 。相反 , 劳动法规定,公司要求员工加班,需要与工会和员工协商 , 经员工同意后可以安排加班,且要支付相应的报酬或者安排调休 。
员工拒绝加班真的要赔偿公司损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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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顾一下扬州事件王某和李某是扬州某公司劳动合同快到期的产品检验员,由于公司有一批产品要紧急交付 , 要求两人加班完成检验,而两人为迫使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拒绝加班检验,导致延误交付时间公司违约损失12万元 。
该公司将两人告上法庭,员工被判赔18000元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遇到紧急任务要求加班,员工必须服从 。”
员工拒绝加班真的要赔偿公司损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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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合理吗?法官判决员工需赔偿公司18000元,理由是:公司遇到紧急任务需要加班,员工必须服从 。
这里面有个前提,必须是紧急任务,只有遇到紧急任务需要加班时员工才无法拒绝 。那么什么是紧急任务呢?
翻看劳动法,紧急任务规定如下:
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形下不能拒绝加班: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有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由以上可知,确实存在员工不能拒绝加班的情况,但是都是遇到自然灾害等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而该两名检验员的检验工作并不在上述紧急任务范围中,那么判决成立的前提就不存在,自然结果也就是不合理的,员工无需赔偿公司 。
员工拒绝加班真的要赔偿公司损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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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劳动法中关于加班的规定以上解答了员工加班是否要赔偿公司的问题,再扩展一下,了解一下劳动法中关于加班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由上可知 , 当单位要求员工加班时,需要与员工协商,才可以安排加班,且要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员工拒绝加班还要赔偿公司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
默默的说一声:虽然我的单位要求我加班时从来不与我协商,都是领导的一句话,但是也没有因为我拒绝加班而要赔偿公司啊 。
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