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刑诉后看刑法有影响吗

你好,我是刑法学堂的周周,刑法学堂主要分享刑法科普知识,想了解刑法的朋友可以关注我,也可以向我提问 。
关于是先学刑法还是先学刑诉法的问题?
我认为先学习刑法后学刑诉法,这样比较容易一些 。
刑法是实体法 , 其主要内容是犯罪论和刑罚论 , 犯罪论讲得是什么是犯罪,刑罚论讲得是对相应的犯罪应当给予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
刑诉法程序法,将的是如何公、检、法的刑事职权分配和案件办理程序、期限等,比如说如何侦查取证、如何审查起诉、如何开庭审理以及这些活动的限制性条件、期限等等 。
也就是说刑法讲的内容是是什么 , 而刑事法怎么去做的问题 。
我们人类认知事物的过程是“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过程 , 因此先看刑法后看刑诉法 , 比较符合我们人类的认知过程,学习起来也相对比较顺畅 。
我在十年前学习刑法内容时,也是遇到这样的困惑 , 后来经过思考比对 , 觉得先学实体法,也就是刑法比较好入门些 。
后来经过比较系统的学习和反复练习,在司法考试中也取得的比较好的成绩,一次性通过 。
希望我的经历对你有些帮助,不过,学习也是因人而异,并无定式 。祝你所有所得,学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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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没有那么复杂,我就简单明了的说一下 。刑法是实体法 , 刑诉法是程序法 。刑法就是告诉你这东西好不好吃,刑诉法告诉你怎么吃 。这样你是不是很清楚该怎么做了,首先你得知道这个东西好不好吃 , 然后才能考虑怎么吃!
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 。刑诉法的一系列新规定对刑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对刑事法律研究带来哪些触动?1月9日,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以及律师界的9位专家学者围绕“新刑诉法规定对刑法的影响”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
刑诉法、刑法研究应当打通
学者们认为,从刑诉法角度来反观刑法,进而研究两者的关系,很有意义 。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xx有些感慨地说,过去,刑诉法被看做是刑法的辅助法,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刑诉法的独立性才被凸现出来 , 不过后来又强调程序至上,有点矫枉过正 。现在我们把刑法、刑诉法进行新的统和,这种统和是指在立法和法学研究的时候做协调统一的思考,以弥补两个学科的隔绝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教授刘xx认为 , 刑法是刑法 , 刑诉法是刑诉法,大家都是孤立的话 , 很难有学术建树 。要想在刑事法方面有所建树,还得把刑法、刑诉法打通 。比如刑法上去掉定量,通过刑诉法程序实现有机的过滤,即发挥一个漏斗效应,实现简则更简,繁则更繁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xx表示,储xx老师在1989年提出了刑事一体化的思想,倡导整个刑法的运行要前后左右上下内外打通 。往前打通,要前瞻犯罪学,将犯罪学对犯罪规律、犯罪现象的研究成果反映到实体法和程序法当中 。往后打通,意味着刑法的制定、刑法的适用要考虑行刑的效果 。往上打通,就是要有一些政策的引领,现在政策对刑法的制定、刑法的指导调控是不可回避的现实 。当然我们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刑法运行过程本身就是实体法和程序法交集的过程,没有程序法的保护,刑法自身是死的 , 刑法是在程序中展开的 。
刑诉法对刑法的影响,或者刑法对刑诉法的影响,是中国刑法、刑诉法学人该认真对待的问题 。刑法、刑诉法是相伴而生的,离开了对方就没有自己 。现在该是打通刑法、刑诉法的时候了 。从刑法、刑诉法本身运作的情况来看也必须打通 。我们看到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其他法系国家 , 刑事实体法就是控辩双方辩驳的过程,控方拿出东西证明,辩方提出反驳 , 然后控方再反驳,没有这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交互运作,完成不了定罪的过程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xx表示 , 刑法、刑诉法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到了实践当中一定是紧密结合的 。不过,他提醒道 , 任何事情都不能太过强调,为什么强调刑事一体化,就是过去太强调分立 , 但是分立也有分立的理由和道理,不能因为强调一
当然有影响了 。你连最基本的刑法条文规定都不清楚,如何正确认识理解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解释 , 又如何能够正确运用刑事诉讼法为当事人服务?正确的学习方式是:刑法-刑法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薄情!
看你有没有基础,是报着什么目的来看 。
有基础先看什么还是后看什么都无所谓,这个基础包括文化基础、理解能力还有法律知识基础 , 还包括一定的社会阅历 。
其实,无论是刑法还是刑诉法,都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也是和理论结合非常紧密的 。对于刑法的一些理论、观点,还有法条的一些具体规定,没有一定的社会阅历是很难体会到其中的真实意图的 。而刑诉法的一些条文,你不在实践中去遇到,是会很难把握到其中的一些具体规定的 。一句话,这两门学科不是光看书就能掌握到的 。当然,如果是仅仅为了考试,无论是学期考试、考研还是司考,只要认真学习都能够很好地解决 。
讲讲我个人的经历,或许能有一点借鉴 。本科是在法学院,但是非法学专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但耳濡目染,对法学学习是心向往之 。因此,胡乱地看了不少法学方面的书 。不过没怎么下功夫,加之毕业后又从事的是具体行政工作 , 和法律小白差不了多少 。工作几年后,被放到一个很闲的岗位,就又拿起书看了起来,因对法学有一定的爱好,看的最多的还是法学方面的书籍 。那时的电子书籍资源很多,记得有个网站,基本上能够收集到你所能想要的所有的法学书籍;有两年的时间吧 , 我就窝在自己的房间里干两件事:下载电子书和看书;比大学本科四年看的书还要多的多 。后来就有了考研究生的想法,脱产的现实不允许,就很简单的考了个法律硕士 。不过这个法律硕士读的非常辛苦,因为单位不给集中请假,只有读周末班,又在另一个城市,每周六一大早去,周日晚回 。这个时候的法律学习也还是很零乱的,想起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没有系统性;而且由于没有从事具体的法律工作,也只是凭兴趣胡乱的学习 。
胡乱地拿到了学位,还是没有什么事做 , 就想到还是考个司考吧 。想考的时候已经是5月底了,也没有什么准备 , 去书店买了三大本和一套习题,还是一个人闷在房间里看书 。兴之所至,看到哪里就算哪里,不想看的时候就出去溜一圈,或者下班后喝杯啤酒,撸撸串,或者是打打球 。后来还居然给我考过去了 。不过说句实话,直到我真正从事法律工作之前,对法律的人事还只是那些书本知识;既不关心法律政策的改变,也不关心社会事件的发生 , 更不用提一些具体而微的法律问题了 。
没有刻意去追求,机缘巧合的就去了司法机关,从事着具体的法律工作 , 发现和以前的学习有着很大的差别 。学习时大而化之,实务中一个字都有可能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结果 。而且,因为经历过生活中的很多悲欢离合、工作中的起起落落 , 对很多法律问题也有了自己的一些不同的理解 。对于一些人和事,看到的不仅仅是他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 更多的是先看到他所处的环境和经历,很多时候能够很直接的看到一个法律现象背后的本质 。
最后,说一下个人的一些观点:从事法律工作,经验和阅历真的很重要,即使是很需要专业知识的证券、金融等领域,也需要一定的社会经历;当然,天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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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刑诉后看刑法有影响吗】建议还是先看刑法比较好,因为刑诉法里有些内容需要刑法的知识作为基础,比如刑诉法关于亲告罪的规定中 , 亲告罪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此4种为相对亲告罪)、侵占罪(本罪为绝对亲告罪)这些具体罪名,如果没有刑法基础可能对刑诉法学习完成困扰 。同时刑诉法做为程序法学习起来相对枯燥繁琐,刑法内容跟生活息息相关 , 更容易产生学习兴趣,所以结合起来建议先学习刑法 , 希望对你有用!

最好先看刑法后看刑诉法,因为刑诉法是程序法,如果没有刑法实体法做基础先看刑诉法,许多情况理解不深刻 。个人体会,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