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是利大于弊还是?大于利

疑罪从无是为了体现司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利于被告而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一种司法的进步 。不能简单的以利大于弊或弊大于和而概之 。
比如,一个凶手杀了人 , 但是凶手毁灭了证据,污染了尸体 , 你便无从下手,很难侦破案件,此时,站在法律的角度,纵使你高度怀疑对方有做案的动机、做案的时间乃至做案的必然有效手段,没有直接的目击证人和有效的物证,你很难定罪 。换句话说,纵使你抓住了嫌疑人,对方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特征符合犯罪 , 你也不可以滥用刑罚,因为离真相还差百分之零点一 。那么,站在疑罪从无的角度 , 你必须释放嫌疑人 。否则,对方会反告司法部门要求赔偿 。
疑罪从无的弊端就是你可能让凶手逃之夭夭,让命案无法找到真凶 。刑法的目的是什么?惩恶扬善 , 如果,疑罪从无可以减少刑讯逼供,减少冤假错案,那么,从长远看,还是利大于弊 。
古人犯罪,画地为牢 。今人犯罪,疑罪从无 。可见,法制社会,理性执法的必然趋势 。但是,万事万物都俱双面性 。疑罪从无会让真凶逃过刑法 , 让国家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慎执法少赔偿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国家财产流失到犯罪分子手中 。比如,有重大嫌疑的人又难排嫌疑者,死罪可免但要庭外监控等找到有利证据再量刑,那样可以减少刑讯逼供带来的冤假错案 。
【“疑罪从无”是利大于弊还是?大于利】没有直接证据有辅证可考虑多纬度侦查找到突破口打破凶手心理防线 。只有不断完善法律 , 依法治国,才能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